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二届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大赛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23年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金课建设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创业指导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创业指导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学校毕业生创业指导工作提质增效,通过创业进一步促进学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研究,决定举办四川师范大学第二届创业指导大赛及创业指导金课建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及活动组织
(一)举办单位
1. 主办单位: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2. 承办单位:生命科学学院
二、四川师范大学第二届创业指导大赛
(一)参赛对象
我校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指导及创业咨询服务的教师。
(二)参赛名额
本次大赛创业指导大赛各学院择优选拔1-2人参加。
(三)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根据《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结合学科特点、创新创业项目和自身实际,自行选择与大学生创业指导相关的教学主题,校级大赛包括教案评审、现场说课、评委提问等环节,具体要求见《四川师范大学第二届创业指导大赛复赛评分规则》(附件3)。
(四)赛程安排
1. 学院初赛阶段:各学院应加强竞赛的组织动员和宣传,调动教师参赛积极性,营造全员参与教学竞赛的良好氛围;制定院级初赛实施方案,加强竞赛培训和指导,初赛结果在全院进行公示。4月7日前,学院将院级初赛总结、四川师范大学第二届创业指导大赛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5)、四川师范大学第二届创业指导大赛推荐表(附件1)、教师参赛教案电子版各1份提交邮箱381199077@qq.com。邮件主题:学院+参赛人数+创业指导课。
2. 学校复赛阶段:学校将在4月13日组织线下校级复赛,聘请校内外专家评选(评分细则见附件),按参赛人数10%、20%、30%产生校级一、二、三等奖。
3. 学校推报阶段:4月17日前,根据参赛教师成绩择优推报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全省片区复赛。
三、四川师范大学第二届创业指导金课建设活动
(一)活动对象
我校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指导及创业咨询服务的教师。
(二)活动名额
各学院择优遴选1-2名教师参加创业指导金课申报。
(三)活动内容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结合授课教师自身实际,自行确定课程主题和内容,设计一堂25—30分钟的课程教案,具体要求见《四川师范大学第二届创业指导金课教案评选标准》(附件4)。
(四)活动安排
1. 学院初评阶段:各拟参赛教师请一定认真研读省上相关文件,紧扣相关主题指引要求。各学院应加强创业指导金课建设活动动员和宣传,推选结果在全院进行公示,并在4月7日前把学院创业指导金课建设活动情况总结、四川师范大学第二届创业指导金课建设活动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6)、四川师范大学第二届创业指导金课建设活动推荐表(附件2)、教案电子版各1份发送至邮箱:381199077@qq.com。邮件命名:学院+参赛人数+金课申报。
2. 学校复评阶段:4月11日,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对参加活动的课程教案评审后,择优评选代表学校参加全省片区评选的教师。
3. 学校推报阶段:4月17日前,将集中打磨、录制代表学校参加全省片区评选活动的课程视频。
四、竞赛及活动分工
1. 校团委负责学校第二届创业指导大赛及创业指导金课的相关组织、评审、推报工作。
2. 各学院负责按照相关比赛及活动的报名要求组织、推选教师参加学校第二届创业指导大赛及创业指导金课建设活动,协助指导打磨相关课程教案和授课内容等。
3. 生命科学学院负责学校第二届创业指导大赛及创业指导金课建设活动的报名收集、比赛组织及活动协调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比赛及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细化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学院评选活动,按时报送有关资料,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学院要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将大赛及活动相关情况传达到每一位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服务相关教师,原则上必须按要求推选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创业指导大赛及创业指导金课。
(三)强化作品打磨。各学院要重视对参赛教师相关作品的后续打磨完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
附件:
附件5:四川师范大学第二届创业指导大赛学院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6:四川师范大学第二届创业指导金课建设活动学院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第二届创业指导金课建设活动推荐表.doc
四川师范大学
2023年3月28日
编辑: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