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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时间:2020-12-04 09:21:17   来源: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查看:1597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___四川师范大学___√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达标

□未达标


3.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58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5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达标

□未达标

实有6个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达标

□未达标


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达标

□未达标


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未达标


7.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达标

□未达标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9.按期规范召开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2020年已经召开即为达标)

达标

□未达标

最近一次召开日期:2020年11月28日-29日

之前一次召开日期:

2018年12月6日-7日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达标

□未达标


1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达标

□未达标


1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达标

□未达标


14.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达标

□未达标


15.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达标

□未达标



    二、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校学生会,英文译名为“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 Student Union”,英文缩写“SICNUSU”)是四川师范大学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接受中国共产党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的指导。

第二条 校学生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四川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成都市学生联合会章程》,是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四川省学生联合会、成都市学生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努力成长为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和全校师生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引导同学正确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建设,共建和谐校园;

(三)遵守校纪校规,遵循“重德、博学、务实、尚美”的校训,引导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倡导良好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好规范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针对青年学生的优势和特点广泛开展各种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生活、科技、文体等校园活动,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服务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加强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四川省学生联合会、成都市学生联合会的联系,增进兄弟院校之间的横向交流,达到加深了解、增进友谊、开阔视野的目的,同时领导并协助各校区、各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加强与基层学生会组织之间的纵向沟通。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 准则。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制。

第七条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本科学生,且承认本会章程,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等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在本会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四)参加本会的一切活动;

(五)向校、院两级学生会,或通过学生会向学校反映会员在各方面的问题和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代会每一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学代会代表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学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表决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和表决本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常任代表;

(四)审议通过提案工作报告,并将提案讨论结果上报学校;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以下简称 “常代会”)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对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常任代表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常代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由校团委提名,经常任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常代会职权:

(一)监督、解释学生会章程的执行和实施;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常代会会长团;

(三)每学期期末,审议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并对有关工作提出质询和建议;

(四)审议学生会主席团提出的学生会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名单;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常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常代会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三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是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受常代会监督,定期向常代会做工作报告。主席团由5人组成,每届任期一年。设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开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主席团的职责:

(一)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并决定较大事项;

(二)主持定期召开各基层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汇总全校学生的情况、建议和意见,并及时有效地向学校反映。

(三)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工作部门的工作,任免各部门负责人;

(四)了解掌握好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五)代表学生会,向校党委请示汇报工作,与团组织沟通联系;

(六)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对常代会负责,每学期向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可聘任和解聘本会的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秘书长职权:

(一)指导学生会工作,与学生会主席共同协商提出每学期工作计划,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关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思想进步,参与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三)统一管理校学生会活动经费;

(四)指导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工作的全面开展;

(五)向校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十五条 校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工作部门,工作部门设置方案由学代会或常代会审议,通过后报秘书处备案。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六条 各基层学生会是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和团组织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第十七条 各基层学生会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本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制定。

第十八条 各基层学生会要认真贯彻本会的工作方针,完成本会的工作部署,及时向本会请示、汇报工作,参与和支持本会重大工作,同时根据各自的情况独立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最基层组织,在学院学生会的指导下,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全体同学会议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接受所在学院党组织和学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第五章 学生骨干

第二十条 学生骨干的基本要求是: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能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思想动态;

(二)作风正派、热情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的实践经验,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

(四)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接受教师指导,接受同学监督,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端正工作作风;

(五)严格自律,遵守校纪校规,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六)有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

(七)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心,保持对学生会工作的积极性与持之以恒的态度。

第二十一条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学生骨干给予表扬表彰;对违反有关规定并造成相应不良影响的,及时了解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学代会闭会期间由常代会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图片8.png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是否存在课业不合格情况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何煜雯

共青团员

工学院

2018

1

校学生会执行主席、学院创新创业指导站副部长

2

曾诗琅

中共预备党员

文学院

2018

1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班级班长

3

张川美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

10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学院学生会纪律检查部干事

4

杨麒玉

中共预备党员

影视与传媒学院

2018

11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班级团支书

5

罗德勇

共青团员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2018

15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室长

6

寇雅雯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19级

1

校学生会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参与筹备四川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度本科学生先进集体暨优秀个人代表座谈会

7

罗培锐

共青团员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9级

17

校学生会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学院办公室干事

8

李垭诗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级

15

校学生会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班长

9

泽仁卓玛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19级

8

校学生会学习与学业发展部副部长、班级学委、院学习部干事

10

金佳燚

共青团员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19级

25

校学生会学习与学业发展部副部长、班级素美委员

11

王  越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19级

4

校学生会纪律检查部部长、室长

12

刘雅琳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19级

38

校学生会纪律检查部副部长、参与四川师范大学特等奖学金评选活动

13

龚吉祥

共青团员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9级

18

校学生会纪律检查部副部长、班级学习委员

14

樊  燕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19级

3

校学生会劳动生活与体育部部长、班级班长

15

杜浩歌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19级

5

校学生会劳动生活与体育部副部长、室长

16

张冬冬

共青团员

生命科学学院

2019级

106

校学生会劳动生活与体育部副部长、班级心理委员

17

王至纯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19级

2

校学生会女生部部长、班级心理委员

18

王春蕾

共青团员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2019级

67

校学生会女生部副部长、全国妇联、省妇联、省教育厅、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女大学生思想引领交流座谈会

19

叶  涵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19级

34

校学生会女生部副部长、全国妇联、省妇联、省教育厅、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女大学生思想引领交流座谈会

20

陈星宇

共青团员

心理学院

2019级

61

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部长、室长

21

胡  之

共青团员

工学院

2019级

3

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副部长、班级学习委员

22

廖  欣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019级

4

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副部长、班级团支书

23

杨程起

共青团员

数学科学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综合管理办公室干事、参与筹备四川师范大学“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会

24

张启瑶

共青团员

文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综合管理办公室干事、学院体育部干事

25

曹欣媛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综合管理办公室干事、室长

26

刘晋硕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综合管理办公室干事、辅导员助理

27

王松川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综合管理办公室干事、班级团支书

28

逄子怡

共青团员

商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综合管理办公室干事、班级宣传委员

29

陈力爽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学习与学业发展部干事、室长

30

赵欣瑶

共青团员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学习与学业发展部干事、班级团支书

31

肖  艾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学习与学业发展部干事、男子足球队经理

32

谢  淼

共青团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学习与学业发展部干事、参与筹备四川师范大学“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会

33

黄玉莹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学习与学业发展部干事、参与筹备四川师范大学“十佳优良学风寝室”评选

34

姚鸣秋

共青团员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学习与学业发展部干事、参与筹备四川师范大学“第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会

35

何奕霖

共青团员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纪律检查部干事、团支书

36

初众歌

共青团员

影视与传媒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纪律检查部干事、班级纪律委员

37

但江坤

共青团员

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纪律检查部干事、劳动教育基地开园仪式

38

吕相云

共青团员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纪律检查部干事、劳动教育基地开园仪式

39

陈  璐

共青团员

生命科学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纪律检查部干事、劳动教育基地开园仪式

40

戴启弘

共青团员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0级



校学生会纪律检查部干事、班级社志委员兼劳生委员兼化学科代表

41

付浩华

共青团员

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劳动生活与体育部干事、生活委员

42

钟  榕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劳动生活与体育部干事、室长

43

任慧慧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劳动生活与体育部干事、班级组建联络员

44

杨小丫

共青团员

生命科学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劳动生活与体育部干事、室长

45

胡志豪

共青团员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劳动生活与体育部干事、室长

46

龚  曦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0级

/


校学生会劳动生活与体育部干事、班长

47

徐梦锐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女生部干事、山木美术社干事

48

江思敏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女生部干事、党春支教队实习干事

49

胡贵榕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女生部干事、团支书

50

雷  蕾

共青团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女生部干事、文艺委员

51

葛  佳

共青团员

文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女生部干事、四川师范大学“青春川师”网络素养训练营

52

杨鳕铃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女生部干事、英语科代表

53

肖  玲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干事、室长

54

刘欣怡

共青团员

音乐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干事、院管理部成员

55

陶志栩

共青团员

影视与传媒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干事、室长

56

张寒秋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干事、室长

57

张  敏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干事、室长

58

杨宗伟

共青团员

体育学院

2020级

/

/

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干事、体育学院20级足球队领队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

产生办法

 

一、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条件

相关条件及候选人酝酿工作详见《关于公开选聘四川师范大学2020—2021届校团委、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的通知》。

二、主席团及执行主席产生办法

参选者须经各院系级团组织、校团委各部门、学生委员会、校学生会等组织推荐。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流程酝酿形成主席团候选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确定主席团候选人6名,含执行主席候选人1名。

参选者须经各学院分团委、校团委各部门、校学生会等组织推荐。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流程酝酿形成主席团候选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确定主席团候选人5名。在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上,与会代表根据主席团候选人个人履历介绍进行等额选举,最终产生主席团成员5名。主席团选举结果须请示校党委并获批复后,方可通过。

 

关于公开选聘四川师范大学2020—2021届校团委、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分团委、学院学生会:

为进一步充实团学组织骨干队伍,加强我校团学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聘我校2020—2021届校团委、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四川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

三、选聘时间

2020年9月1日—9日

四、岗位情况

本次学生干部选聘设置岗位如下:

校团委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

校研究生会执行主席5名

校学生会执行主席5名

校团委组织建设部部长1名

校团委社团管理部部长1名

校团委宣传调研部部长1名

校团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部部长1名

校团委创新创业指导部部长1名

校团委素质拓展与美育工作部部长1名

校研究生会综合协调及组织与干部队伍建设部部长1名

校研究生会宣传媒体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部部长1名

校研究生会学术科技部部长1名

校研究生会社会实践与就业创业部部长1名

校研究生会文艺体育与校园文化部部长1名

校学生会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主席团成员兼任)

校学生会学习与学业发展部部长1名

校学生会纪律检查部部长1名

校学生会劳动生活与体育部部长1名

校学生会女生部部长1名

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部长1名

五、选聘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的重要论述,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竞聘者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优先推荐。

(二)学习刻苦踏实。以学习为本,勤于学习、积极思考,学风优良、成绩优异,无课业成绩不合格情况。竞聘者取得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优先推荐。

(三)敢于担当作为。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综合能力突出,服务意识到位,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抗压能力较强。竞聘者在疫情防控中参与相关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

(四)行为作风优良。品德高尚,能够带头模范履行团学干部各项义务,无不良嗜好,无违纪行为,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符合《四川师范大学团学组织及学生干部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学生工作经历。竞聘人选须有一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六、选聘流程

(一)宣传报名

竞聘者须填写《四川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度校团委、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学生干部换届竞聘报名表》,并根据个人经历与特长制作个人简历并提交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在校期间课程成绩单、党校团校结业证书以及所获其他奖项证书)。

竞聘者需由各学院党委、分团委考察推荐,并由学院统一推报。以上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支撑材料扫描件)均需以.pdf格式于9月3日(星期四)20:00前发送到工作组邮箱:csxjtxzz2020@163.com。竞聘者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若有弄虚作假,则取消竞聘资格。校团委对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后续考察人选。

(二)竞聘考核

1.第一轮考核 笔试

参与人员为通过校团委秘书处、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校学生会主席团、各组织工作部门负责人竞聘资格审查的同学,考核形式为开卷笔试。竞聘者需完成以下题目并于9月4日(星期五)20:00发送到工作组邮箱:csxjtxzz2020@163.com。笔试结果将交由工作组评委综合审定。

题目:结合个人填报第一志愿,如果你是校团委秘书长、校研究生会主席、校学生会主席,或校团委、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某部门负责人,请就你最想在未来一年任期内开展的某一项工作,以校团委名义拟写一份推动落实该项工作的公文,内容不限,形式要求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

2.第二轮考核 面试

时间:9月6日(星期日)(以最终通知为准)

参与人员为通过校团委秘书处、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校学生会主席团竞聘第一轮考核的同学,考核形式为单独面试,拟定于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进行。竞聘者需按照分组依次单独进入考场回答评委提问。各评委将根据所有竞聘者综合表现确定进入第三轮考核的人员。

竞聘各组织工作部门负责人的同学,另以各部门指导老师通知为准。

3.第三轮考核 演说答辩

时间:9月8日(星期二)(以最终通知为准)

参与人员为通过校团委秘书处、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校学生会主席团竞聘第二轮考核的同学,考核形式为演说答辩,拟定于狮子山校区进行。竞聘者需在6分钟时间内同场发表主题演说并现场抽取题目作答,演说内容包括四个方面:自我介绍、对竞聘岗位的认识、施政思路与举措、对竞聘结果的态度。评委将根据所有竞聘者综合表现决定校团委秘书处、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校学生会主席团拟聘人员。

(三)聘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官网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即进入实习期。

(四)实习考察。拟聘人员进入实习期后随即进入对应组织开展团学工作,实习期一个月。

(五)正式任命。实习考察合格的学生干部,其任职资格将在学生干部任命大会上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正式任命。

七、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学生组织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深入基层班级进行宣传,努力营造竞争氛围,寻访德才兼备的同学,积极推荐。具备条件的同学要敢试敢为,勇于展示自己,踊跃报名参加竞聘。

(二)为加强团学干部队伍整体建设,促进团学组织发展,进一步整合干部队伍资源,加强各团学组织之间干部交叉任职,本次选聘倡导、鼓励学生干部跨组织竞聘。

(三)各学院需向校团委秘书处、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校学生会主席团推荐同学参加竞选,推荐名额不设上限,如无推荐人选,须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提交情况说明。

(四)本次学生干部竞聘公示期限内,广大学生均可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反映情况须真实,校团委将视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五)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强化对学生干部选聘工作的监督。

联系人:马菁 028-84760076  18581881909

 

附件:

1.四川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度校团委、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学生干部换届竞聘报名表

2.填表说明

 

 

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

 

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第一条 凡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都具有选举权。

第二条 出席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即为有效。

第三 经校党委批准,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由384人组成。

第四条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领导下的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负责完成。

第五条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六条 选举采取等额选举,候选人5名,应选5名;

第七条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5名的为有效票,多于或少于5名的为无效票。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侧对应符号栏内打O;对候选人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下侧对应符号栏内打×,对候选人弃权的,不作任何标记。填写完全无法识别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无法识别的选票,可识别部分为有效,无法识别部分为无效。选举人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也可以弃权。

第八条 因故未出席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九条 会场设有投票箱。投票前,由监票人当场验箱加封。

第十条 选举时,投票顺序依次是:总监票人、监票人、大会主席团、与会代表。

第十一条 投票后,由监票人开箱验票,并由总监票人于会上向大会主席团报告统计结果。候选人所获赞成票数超过有效选票的半数方可具备当选资格。

第十二条 主席团选举结果须请示校党委审核批复后,方可通过。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和上级学联批准,于11月28日-29日召开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

(一)大会主题: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及学校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深化学生会改革创新,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自觉投身强国伟业,服务广大同学成长成才,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8日-29日

2.会议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龙湖剧场

(三)代表数量:正式代表384人

(四)主要议程

1.学习校领导讲话精神;

2.听取、审议《在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 上的工作报告》;

3.听取、审议《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4.修订《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

5.选举产生四川师范大学第九届常任代表;

6.选举产生四川师范大学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

7.向全校青年学生发出倡议。

(五)会议日程

1.预备会议

会议时间:11月28日(周六)19:00-20:00

会议地点:成龙校区龙湖剧场

会议议程:

(1)宣布会议开始

(2)听取《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

(3)审议通过《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4)审议通过《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5)审议通过《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6)审议通过《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议程(草案)》

(7)听取《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8)宣读大会会议须知和议事规则

(9)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主要负责人讲话

2.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会议时间:11月28日(周六)20:00-21:00

会议地点:成龙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16会议室

会议议程:

(1)审议通过《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日程》

(2)审议通过《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执行主席、常务主席建议名单》

(3)听取《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4)听取《四川师范大学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草案)》

(5)审议通过《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

(6)审议通过《四川师范大学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

(7)听取《关于<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的说明(草案)》

3.大会开幕式暨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时间:11月29日(周日)9:30-11:30

会议地点:成龙校区龙湖剧场

出席领导:校长汪明义、党委副书记黄钢威、副校长王川、副校长蔡光洁

会议议程:

(1)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2)宣读兄弟院校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贺信

(3)兄弟院校四川大学学生会执行主席刘淞月致辞

(4)成都市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谢定轩同学致辞

(5)四川省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朱锐同学

(6)听取《在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7)听取《在四川师范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8)校领导讲话

4.各代表团会议

会议时间:11月29日(周日)13:00-14:00

会议地点:第一教学楼A区二楼201室、202室、203室、204室、205室、206室、207室、208室、209室、212室、213室

会议议程:

(1)学习校领导讲话精神

(2)讨论《在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3)讨论《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4)讨论《四川师范大学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草案)》

(5)讨论《关于<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的说明(草案)》

(6)讨论大会(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建议名单(草案)

5.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会议时间:11月29日(周日)14:00-15:00

会议地点:成龙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16会议室

会议议程:

(1)听取各代表团对《在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讨论情况的汇报

(2)听取各代表团对《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选举办法(草案)》讨论情况的汇报

(3)听取各代表团对《四川师范大学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草案)》讨论情况的汇报

(4)听取各代表团对《关于<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的说明(草案)》讨论情况的汇报

(5)听取各代表团对大会(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建议名单(草案)的讨论情况汇报

(6)审议通过《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7)审议通过《四川师范大学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草案)》

(8)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在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9)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草案)》

6.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时间:11月29日(周日)15:00-16:00

会议地点:成龙校区龙湖剧场

会议议程:

(1)审议通过《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选举办法》

(2)审议通过《四川师范大学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3)通过大会(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名单

(4)宣读《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名单》

(5)选举四川师范大学第九届常任代表

(6)宣读《四川师范大学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7)选举四川师范大学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

7.大会闭幕式暨第三次全体会议

会议时间:11月29日(周日)16:40-17:40

会议地点:成龙校区龙湖剧场

出席领导:党委副书记黄钢威

会议议程:

(1)宣读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选举结果

(2)宣读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第九届主席团选举结果

(3)宣读四川师范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选举结果

(4)宣读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第一届主席团选举结果

(5)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在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的决议》

(6)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7)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在四川师范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的决议》

(8)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9)宣读大会倡议

(10)四川师范大学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任命仪式

(11)四川师范大学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任命仪式

(12)四川师范大学第九届学生会秘书长聘用仪式

(13)四川师范大学第一届研究生会秘书长聘用仪式

(14)校领导讲话

(15)奏唱校歌《托起祖国的太阳》

(16)宣布大会闭幕

8.常代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时间:11月29日(周日)19:00-20:00

会议地点:成龙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16会议室

会议议程:

(1)审议通过常代会会长团选举办法

(2)宣读常代会会长团候选人名单

(3)选举常代会会长、副会长

(4)宣读常代会会长、副会长选举结果

(5)校团委主要负责人发言

(六)宣传报道链接

      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 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 (http://news.sicnu.edu.cn/details/34_26740


   (七)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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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

 

四川师范大学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将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全面负责学代会筹备工作。各学院学生会成立选举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学生会主席担任,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学院分团委指导下,负责本学院的学代会工作。

一、代表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四)学习态度良好,学习成绩优秀,专业课科目无不及格记录及无作弊记录;

(五)关心学校发展,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示范表率作用发挥明显。

二、代表名额与构成

一)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校学生会根据各学院学生组织数量、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的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确定各选举单位代表的人数为所在学院本科生人数的1.05%,有小数取整进1,最终确定本次学代会代表人数384人。

因大会筹备工作需要,现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拟提名为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上述人员的大会代表身份须经所在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其代表名额不占用所在选举单位分配名额。

以2个或3个学院学生会为单位组成11个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副团长1人,负责本团的工作。

(二)代表构成

各选举单位推选的正式代表,要兼顾年级、专业、性别、民族等因素。充分考虑代表选举的广泛性,2020级代表拟占20%,2019级代表拟占30%,2018级代表拟占30%,2017级代表拟占20%;充分考虑代表选举的代表性,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代表拟不低于60%,鼓励优秀的非学生会组织骨干同学成为学代表;女代表比例拟不低于30%;正式代表在5人及以上且有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学生的选举单位,应至少包含少数民族代表1人。

三、代表产生办法

学代会代表推选工作由各选举单位进行组织。各选举单位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学院分团委的指导下,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自主报名与酝酿提名,报学院党委同意后,由各选举单位班级、学生会组织选举,差额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差额比例不少于20%。选举结果经各选举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学代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将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核和公示后确定最终名单。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研究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会由学生代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组成,其中以学生代表为主。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提交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七条 政治态度方面(20分):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20分):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15分):

(一)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10分)

(二)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大学生高水平比赛,为学校赢得荣誉。(5分)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30分):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20分)

(二)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活动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15分):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分)

(二)严格遵守《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和《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践行学生会、研究生会宗旨,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5分)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包括提交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一)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遵守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50分)

(二)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这一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分)

第四章 评议结果

第十三条 述职评议结果共分为四个等级:总分超过90分(含9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好;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 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工作人员由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文表彰。

第十五条 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将由评议会提出相应整改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再次进行评议,再次评议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将由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发文作免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 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可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备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委领导,明确运行机制

1.学校党委把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筹负责,校团委具体指导,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保卫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2.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研究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3.学校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研究生培养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研究生会)管理。

(二)决定、参与重大事项

1.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方案》,明确了学生会组织的改革路径和改革要求。

2.学校召开党委会研究召开学校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相关事宜。

校长汪明义,党委副书记黄钢威,副校长王川、蔡光洁出席开幕式。汪明义在开幕式上讲话,他对全校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提出四点希望:一是要与时代同频共振,引领广大同学厚植家国情怀,积极投身国家伟业;二是要与学校同心协契,凝聚广大同学勤于学习钻研,奋力推进师大振兴;三是要与学生同气连枝,服务广大同学全面发展,成长为堪当大任的时代新人;四是要与改革同向同行,激发自身动力活力,加强学生会、研究生会自身建设。同时,他强调,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工作,切实落实“学生中心”办学理念,积极构建完善“十大育人体系”,做学生的知心人、引路人、贴心人,为广大学生实现人生出彩搭建舞台、提供保障。

党委副书记黄钢威出席闭幕式,黄钢威在闭幕式上讲话,他对新时期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开展提出四点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保持和增强政治性;要肩负时代使命,保持和增强先进性;要服务学生成长发展,保持和增强群众性;要持续深化改革,激发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新活力。黄钢威向第九届学生会主席团、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颁发任命书、授会旗。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学生会秘书长

余天威


2

分管学生会工作的校团委副书记

学生会常务副秘书长

罗灿辉


3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

学生会副秘书长

卿川


4

校团委专职团干

学生会副秘书长

马菁


      注:成立有研究生会的高校应分别完成学生会、研究生会的自评公开


编辑: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