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实施办法
[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3日
  查看:2157
  来源: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xls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实施办法

为了规范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的相关程序,促进校园社团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

1、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换届时间定为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其他时间换届必须先向社联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有挂靠单位签字盖章),社联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2、社团换届前须由原负责人向社联提交《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完成表格中第一部分,明确对候选人在入会时间、学习成绩、会内职务等方面的要求并召开有半数以上会员参加的换届大会。《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必须在换届会议前3天内交到社团联合会监察部。大会必须有2-5个候选人进行公平公正的竞争选举,原则上要求为演讲竞选,民主差额选举,得票最高者为新会长。社团负责人的选举会议需有邀请社团指导老师、挂靠单位负责老师和社团联合会监察部考核人员到场公证选举过程和结果。

3、换届大会后,社团联合会监察部考核人员完成表格第二部分并将《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交给学生社团新任负责人,《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继续由社团指导老师、挂靠单位、社团联合会、校团委的签字和盖章后方能生效,完成相关程序后由新任会长交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存档。

4、学生社团须在社团负责人选举大会3天前摆出展板进行会议宣传,选举后5日之内公示出新负责人的信息、上一学年的各项支出和收益、社团固定资产情况和剩余会费情况,保证信息透明化。

5、挂靠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学生社团在进行负责人换届时,选举过程可以在两校区分别提出申请和举行,但是须选出一位社团两校区工作的统一负责人,进行统筹安排,两校区再分设副会长,保证社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编辑:    】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