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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代表大会四川师范大学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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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发〔2015〕26号

 

关于召开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代表大会四川师范大学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工委)、学生会: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下简称《基层规则》)《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团委研究,报校党委、团省市委及省市学联批准,定于2015年12月12日—13日(周六、周日)召开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代表大会、四川师范大学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学代会)。现将召开团代会、学代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大会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紧扣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回顾第五次团代会和第六次学代会以来,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围绕“五项青年工程”(即诠释青春——青年导航工程、凝聚青春——青年强基工程、锻造青春——青年创业工程、文化青春——青年博雅工程、奉献青春——青年博爱工程)在组织青年、引领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规划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校团学组织的工作蓝图,团结带领全校广大青年团员和青年师生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努力推动新常态下的共青团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审议《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议《四川师范大学第六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第六届委员会

4、选举产生四川师范大学第七届学生委员会

三、工作步骤

1、宣传教育工作

各基层组织要把团代会、学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和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团委委员)候选人和四川师范大学第七届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委员)的推荐提名工作作为重要的大事抓好,充分认识做好选举工作及推荐提名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选举程序与选举办法,在全体青年学生中传达本通知的精神,组织有效的宣传和动员,充分发扬民主和务实精神,使全体青年学生关心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这件大事。

2、代表的推荐提名及选举工作

根据《团章》、《基层规则》、《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各基层团组织、学生会分别推荐选举出席团代会、学代会的代表。团代表的推荐提名选举工作按照《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进行,学代会代表的推荐提名选举工作参照执行。

3、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及选举工作

根据《团章》、《基层规则》、《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各基层团组织推荐提名团委委员候选人并交大会选举,各学生会推荐提名学生委员候选人并交大会选举。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按照《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进行,学生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参照执行。

四、时间安排

1、11月2日——11月8日

主要工作:① 各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团代会、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② 各选举单位酝酿提名团委委员、学生委员候选人

2、11月9日——11月15日

主要工作:① 各选举单位选举本单位的团代会、学代会代表  

      ② 领导小组汇总团委委员、学生委员候选人提名情况

3、11月16日——11月22日

主要工作:① 审批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团代会、学代会代表选举结果

② 领导小组划分代表团,确定各代表团临时召集人

③ 各选举单位酝酿讨论团委委员、学生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4、11月23日——11月29日

主要工作:① 领导小组汇总团委委员、学生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酝酿情况

          ② 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团委委员、学生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5、11月30日——12月6日

主要工作:① 各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本代表团正、副团长

          ② 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③ 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④ 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议程(草案)

6、12月12日——12月13日

主要工作:① 召开大会预备会议、第一次主席团会议

② 召开团代会、学代会

五、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依照团的选举规则规定,组织关系在四川师范大学的中国共青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以及在四川师范大学担任团内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团代会的代表应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而且应是共青团员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作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活动;

(4)坚持原则,以对团的事业负责和务实的精神,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民主权利。

3、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根据《基层规则》及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团市委批准,从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团代会筹委会根据各单位的团组织数量、团员人数、代表性、广泛性和工作需要确定。拟定本次团代会的代表名额为308人,约占团员数的9‰,其中专职团干部不超过20%,党员人数不超过50%,女代表人数不低于90人,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比例。

列席代表若干,主要是学校组织、宣传、学工、人事、教务、招就、工会、后勤等相关部处的青年教育工作者,被提名未当选的部分专职团干、校院主要学生干部。

各单位根据团员人数占全校团员总数比例分配代表名额。广汉科教园区及其它团员组织关系在四川师范大学的单位参照团员人数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团员组织关系不在四川师范大学的单位不分配正式代表名额,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部分列席代表。校团委、广汉科教园区专职团干部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作为代表候选人参加选举,不列入该单位的代表名额中(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

六、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讨论,报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后,拟设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49人,按照20%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团委委员39人。拟设团委书记1名,副书记3名(其中一名为挂职锻炼副书记,不占用校内职数)。

1、第六届团委委员的产生程序

团委委员的产生,根据《基层规则》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凡召开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由上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2、第六届团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水平高,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能经得住考验;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过硬的专业素质,具有灵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本职岗位上有工作实绩,原则上能够坚持在基层团的工作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正常工作调动除外);

(4)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协商共事,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3、第六届团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团委委员候选人,由领导小组根据《基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充分发扬团内民主的基础上提出。提名酝酿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领导小组根据多数团员和团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七、第七次学代会代表名额和代表的产生办法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并经校党委、省市学联和校团委批准,第七次学代会代表名额为300名,列席代表若干。原则上按照各选举单位的人数比例,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2)。

八、第七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和产生办法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并经校党委、省市学联和校团委批准,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第七届委员会拟设委员39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49名,常委7名。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第七届学生会委员采用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为20%。

九、四川师范大学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委员候选人资格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

2、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联合会章程》;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

4、取得四川师范大学学籍的本科、大专、成教在校学生并未受任何处分。

十、第七次学代会的提案工作

本次学代会的提案工作于通知下发之日正式开始,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下午四点。大会代表应充分发挥其学生代表的职责,积极主动地收集广大同学的建议和意见,整理成书面形式的提案以代表团为单位上交大会秘书组。

提案内容可以包括关于团学工作、学生的学习生活、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大会秘书处将对所有代表的提案进行统计、整理并向大会主席团汇报。对于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后形成的正式提案将于大会闭幕后一月内通过书面或会议形式给予提案代表答复。

召开团代会、学代会,是我校团学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团代会、学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和团委委员、学生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选举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执行文件的各项要求,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

1、《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四川师范大学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3、《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4、《四川师范大学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6、《四川师范大学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会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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