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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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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指导,争取取得更优异成绩,根据《关于举办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及省赛获奖情况,现开展学校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直接认定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直接认定为优秀指导教师。

1. 指导学生项目在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奖的指导教师。

2. 指导学生项目在第十七届“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特等奖)的指导教师。

(二)推荐认定

指导学生项目在第十七届“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二等奖、三等奖,且在2021年第十六届“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成绩的指导教师。

二、申报材料

1.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指导教师不必再提供佐证材料。

2. 符合推荐认定条件的指导教师,需提供佐证材料(附件1)。佐证材料包括历届竞赛获奖证书且证书上可见指导教师姓名;如无证书或证书上不可见指导教师姓名的,需提供情况说明,由所在学院盖章后推报。如提交材料不符合认定要求,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不再补充推报。

三、申报方式

请各学院严格审核指导教师的申报材料,并于122617:00将《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申报佐证材料》、《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申报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的扫描件PDF版和Word电子版以邮件的形式打包发送至cscyzx001@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其他事项

1.如有指导教师的申报条件满足“直接认定”、“推荐认定”两个申报范围, 那么任选一个申报即可,每位教师仅授1次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2.联系方式:包老师,15882107693

 

附件:

1. 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申报佐证材料

2. 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12月22日  


附件:关于开展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50.38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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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校团委 包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