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围绕学校立德树人、人才培养中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紧扣上级团组织和校团委2016年工作重点,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进一步彰显优秀团干部魅力,提升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活力团支部”、“魅力团干部”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开展时间
2016年3月29日-2016年5月4日
二、活动对象
全校2012、2013、2014、2015级所有团支部;全校2012、2013、2014、2015级所有在职团干部。
三、活动步骤
1.自我推荐
自愿参加活动的团支部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评选“活力团支部”活动报名表》,自荐报名的团干部须认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评选“魅力团干部”活动报名表》,于2016年4月5日下午18:00前将个人和集体的各项报名材料上交至学院分团委组织部,校级团学干部将报名表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2.各单位自主评选
各单位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采用广大青年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创新开展“三会两制一课”( “三会二制一课制度”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三会”指团支部要定期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即团支部大会;根据团支部工作需要,经常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即支委会;并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即团小组会。“两制”指严格按照团中央的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的制度。“一课”指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严格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对自荐报名的团支部和团干部进行评议、审核,评选具有突出活力、青春向上、自信自强并能够广泛凝聚青年学生的基层团组织和团干部中可亲、可近、可信、可学的优秀典型。2016年4月20日下午18:00前,各参评单位将本单位范围内评选出的2个“活力团支部”及2名“魅力团干部”推荐至校团委参加复审评选。校级团学组织将从报名的校级团干部中评选出6名“魅力团干部”参加复审评选。
3.新媒体平台投票
2016年4月下旬,校团委统一将各单位推选的参评集体及个人相关信息汇总至青春川师微信平台,进行为期24小时的公平、公正公开限时投票(对于投票过程中若出现恶意刷票等行为的集体和个人,校团委将给予通报批评,且淘汰其继续参评的资格)。根据此轮新媒体平台投票结果,一定比例的参评集体及个人将有资格进入校团委复审评选环节。
4.终极评选
2016年4月下旬,由校团委组织各参评个人和集体进行复审评选,最终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20个“活力团支部”和20名“魅力团干部”,其余参评集体和个人将获得“最佳入围提名奖”。
5.全校宣传展示
2016年4月下旬,校团委和各参评单位将对评选出的“活力团支部”、“魅力团干部”进行全面宣传展示。
6.优秀案例校团委组织部将汇编成册。
2016年5月4日,最终评选出的“活力团支部”、“魅力团干部”需各上交能展现个人魅力、突出团支部特色的1500字事迹材料(附图片)及3分钟的亮点集锦PPT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校团委将对上报案例材料进行统一汇编,挑选其中最具典型性、代表性、感染性的集体和个人材料作为优秀案例,规范内容格式后,汇编成册。
四、活动评选方式
1.自主报名、单位内部审核、新媒体平台投票、终极评选;
2.各单位亦可根据本通知结合单位自身情况,拟定内部评选方式和流程。该单位则需将自行拟定的评选方式和流程于2016年3月下旬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以确保活动开展的质量及真实性。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并重视新媒体的宣传影响。在活动期间,学院分团委通过各种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网络投票等)进行充分宣传,力使每个团支部以及团员青年了解本次活动;
2.为使评选“活力团支部”、“魅力团干部”工作线上线下全覆盖,并保证活动过程中的质量以及真实性,各单位在开展活动过程中须及时将所获情况分享至单位官方微博、微信等软件的相关板块进行宣传,并接受全校团员的关注与互动,其网络评论数、投票数可作为学院评选的重要参考之一。
六、表彰奖励
1.对于最终获得“活力团支部”、“魅力团干部”荣誉称号的集体及个人,校团委将会对其所在单位开展的进一步提升活力与魅力的实践活动,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2.校团委对活动过程中各分团委评选的“活力团支部”、“魅力团干部”进行集中表彰并颁发证书。
附件:
1. 《四川师范大学评选“魅力团干部”活动报名表》
2. 《四川师范大学评选“活力团支部”活动报名表》
3. 《四川师范大学活力团支部(魅力团干部)案例(标准样式)》
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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