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各级学生会: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和《四川师范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发展,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经研究并报学校同意,在前一届履职情况基础上,拟公开选拔新一届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
二、选拔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热爱共青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校全日制高年级本科生、在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有一定的团学工作经验或担任过校(院)级团委、学生会组织主要学生干部。
(五)确保每周至少有2个工作日从事共青团工作。
(六)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填写《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兼职副书记申报表》(见附件),于3月16日下午17:00点前报校团委办公室(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301室),电子版发至scsdtw@163.com。校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包括陈述、答辩两个部分。陈述时间为5分钟,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本人基本情况;(2)主要学习和工作成绩;(3)主要工作设想(主要工作设想纸质版在面试结束后交工作人员)。答辩时间为5分钟,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作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并予以公示。
(四)组织考察
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师生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测评。
(五)公示
校团委经过程序后确定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六)任职
校团委发文聘任,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四、聘任管理
(一)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任期原则上为一年,任期结束后自动免职。
(二)对任用的兼职副书记实行中期及任期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者,发予任职证书。
联 系 人: 马菁
联系电话:84760641
校团委
2021年3月1日
附件1:关于公开选拔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的通知.pdf (246.64k)
[下载] 附件2: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兼职副书记申报表.docx (20.5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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