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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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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东校区党工委:

   2010630学校召开创先争优活动动员会以来,各单位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在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不久前学校召开的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汇报会了解的情况看,各学院(单位)前一阶段的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参差不齐,部分学院(单位)存在“氛围不浓、措施不多、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全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党的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继续,是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要进一步提高对创先争优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与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明确争创主题、找准争创载体、营造良好氛围、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要树立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进工作的机遇意识,进一步促进工作落实;树立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凝聚人心的方法和渠道的意识,进一步团结群众;树立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制度建设抓手的意识,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树立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常规性工作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我校的党建科学化水平。

    二、主要措施

   我校创先争优活动应以提高教学质量、改进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党的建设、提高育人水平为主要目标,按照教师党员要争做教书育人的表率、机关(后勤)党员要争做服务育人的模范、学生党员要争做勤奋学习的榜样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现阶段,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着重建立以下四项制度并付诸实施。

    1.教师党员进班级制度

   ①教授进课堂: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学人员每学期应至少给本科生开设一门课(或作一定数量的学术讲座);各学院应定期组织本单位教授听课、评课,发挥教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

   ②专业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专任教师的专业优势,选择一批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热心学生工作的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或班导师(每个行政班级原则上配备一名),在学生成长、成才的道路上做好学生的专业教师、人生导师和职业生涯规划师;

   ③拓展育人活动领域,做好两个“一帮一”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学院的每个教工支部(或教研室)联系本学院一个班级,机关教工党支部联系结对共建单位所在学院的一个班级;充分发挥教师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学院的每一名教师党员联系一个学生寝室。

    2.管理人员(管理服务部门的党员)进一线制度

   ①教学管理人员进一线: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学院的教学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实验室、教室,了解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中的各种问题;

   ②科研管理人员进一线:科研处和学院的科研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专门科研机构、科研创新团队和学院等单位,了解科研进展情况,指导科研团队建设,及时解决科研工作中存在的管理和服务问题;

   ③后勤管理人员进一线:后勤集团和学院的后勤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教学楼、食堂、公寓和实验室,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发现和积极解决问题。

    3.政工人员进寝室、教室和社团制度

   ①辅导员进寝室:辅导员应经常深入学生寝室和教室,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学生德育与思想政治工作的脉搏,通过调动与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作用,增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学习动力,提升学生的文明修养水平。

   ②政工人员、“两课”教师和部分其他专业老师指导学生社团工作: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管理,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工作指导,组织一批经验丰富、学有所长的政工人员、“两课”教师和专业老师担任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帮助学生社团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实现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4.学生实践进社会制度

   ①将社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将学生社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之中,结合学生专业特点,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实训和“三下乡”活动,同时注重活动的思想性与专业性的结合。

   ②学生党员服务社区:在现有学生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大学生服务社区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周边大型社区的文化建设提供支持,使大学精神辐射到社区。

   ③非师范生深入企业实习:在现有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非师范生的实习(实训)基地,建立非师范生定期进入企业进行实践锻炼的制度。

    三、具体工作方法

    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要结合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和上述四项制度的建立、实施,对创先争优活动载体进行优化调整,使主题鲜明,载体实在,符合本学院(单位)实际,具有本学院(单位)特色。在此基础上,按照以下方法步骤,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1.定责。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把设岗定责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前提和基础环节,结合本单位和学校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各党支部和干部(教师、职工)的岗位职责,形成书面的的岗位责任书或职位说明书,采取适当方式公布,确保任务具体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使工作目标管理从抽象到具体。

    2.讲述。党员每月向党支部讲述汇报创先争优活动的履职情况。各党支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对照“五带五争”标准,讲述汇报自己该月履行岗位职责、兑现承诺事项情况以及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收获和体会、存在的差距和努力方向等。学院领导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每两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坚持每两月组织召开一次所属党支部书记会,由各支部书记讲述汇报本支部前两月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兑现承诺事项、创建“五好四强”党组织的情况。

    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讲述汇报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学校创先争优领导小组每学期组织召开一次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和主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听取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汇报,指导下一步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3.评价。分级分类进行点评。在每月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要根据党员个人讲述汇报及其平时思想工作表现、承诺事项兑现的情况,逐一进行点评,指出党员一月来的成绩和进步、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党员之间也可以互评。在每两月召开的支部书记会上,上级党组织书记要对所属党支部履行职责、兑现承诺、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情况逐一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差距,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各支部书记之间也可以互评。参加会议的其他领导也可参与点评。

    严肃认真开展评比。点评之后,参会同志采取无记名投票或其它方式,对党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党支部要对党员的思想表现、履职尽责、完成任务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按10%左右的比例评定每月的“优秀共产党员”;上级党组织要对所属党支部开展活动、推动工作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按20%的比例评定“先进党支部”。学校创先争优领导小组每学期在召开的会议上按20%的比例进行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和主要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比。通过平时定期考评,改变“年终算总账”的做法,做到时时有鞭策、月月添动力。

    4.公示。党支部要设置党员创先争优公示栏,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要设置支部创先争优公示栏(或展示台),可采取评星、插旗、记分等多种方式,分别公示每月“优秀共产党员”和每两月“先进党支部”的评比结果。公示要保持连续性,反映动态变化全过程。对公示情况,要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开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一定二讲三评四公示”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主抓;行政领导干部要充分履行“协同推进”职责,大力推动;党委工作部门要加强配合,具体组织开展。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派员参加党支部一月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和两月一次的党支部书记会并参与点评。点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和改进意见。同时对不同类型党员要加强分类指导,处级领导干部应进行讲述,可不参加评比和公示;学生党员可不设岗定责,但要作出公开承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党员可不参加“一定二讲三评四公示”。学校将把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开展创先争优情况作为学院(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委(党总支)负责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0年1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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